因邻居楼高6层,顺德一男子起诉到法院!邻居:我不觉得超高了
如今大家生活越来越好
不少人盖起新房子
本来这是件好事
但顺德两名老邻居
却因为盖房一事闹上了法庭
胡某与廖某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一向感情和睦,互帮互助。
2016年底,胡某与廖某先后把老房子拆掉计划建新房。
结果,胡某的新房建成后楼高6层,廖某的新房则楼高4层,两屋之间的间距由原来的1.5米变为0.94米。
眼看着邻居的楼房比自己高出2层,公共用地又缩小了,心生不忿的廖某去到法院,起诉胡某违法建设侵害了自家的采光、通风、日照权,要求法院判令将其超高部分和侵占公共用地部分予以拆除。
但是,胡某却认为自家楼房不属于超高,两房屋保留的间距也符合相关规定,实际上没有侵犯邻居的采光、通风、日照权。
6层高的私人住宅算不算超高?
到底有无侵犯到邻居的权利呢
一起来看看
6层高的私人住宅算不算超高?
根据《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顺德区私人住宅的层数不得超过4层(含纯梯间),总高度不得超过14米。
胡某的房屋高6层,显然超出了《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对住宅高度的限制,其房屋的超高部分属于违法建设,由相关行政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0.84-0.94米的间距符合相关规定吗?
根据《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扩建、改建后的私人住宅相邻建筑间距在双方改建后不少于0.8米。
胡某与廖某房屋之间的间距原为1.5米,改建后变为0.84-0.94米,仍然符合要求。
改建私人住宅的人不在少数
除了常见的楼房超高和间距过密的乱象之外
有些人为了方便自己
往往不按规范
安装雨篷、飘板
建设飘层、阳台
……
在法律上对这些私搭乱建行为,这样规定
在《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对“雨篷、飘板如何安装和飘层、阳台如何建设”已有规定。
《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10米以下(含10米)道路两侧的建筑的首层雨篷、飘板,统一净高不小于3.8米,最大飘出宽度为0.4米;10-20米道路两侧的建筑的首层雨篷、飘板,统一净高不小于4.3米,最大飘出宽度为1.0米。
《顺德区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一)建筑红线外不得飘出建筑实体。(二)2米以上的街巷可设置外飘阳台,飘出建筑红线外的宽度不得超过0.3米,设置在靠落水位处的阳台不得飘出建筑红线外。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设施,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私人住宅不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的
盖房之前先了解好相关政策
不然一不小心就变成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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